声明人:佟淑华、李玉珍、常小梅
七二零以前,在邪党对法轮功的高压下,烧了大法的书,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2/151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