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戚兰
我给邪党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和对师父不敬的行为声明作废。今后紧跟师父走。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2/151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