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孔祥连
以前没得法之前,在邪党恶人的胁迫下,替亲属写过“悔过书”,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得法之后,明白了真相,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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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3/151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