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银祥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打击法轮功我不明真相时,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按手印,所有不符合大法和有损于师父的言行,现在声明全部作废。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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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3/151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