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新华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时,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我曾写下“不炼了”的保证书。我实在对不起师尊的慈悲救度,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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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3/151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