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丑华
我在监狱内被迫写下的对大法的不敬言词,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多学法,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徒,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3/151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