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国合、杨庆香
过去所写的“不修法轮功”的“悔过书”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跟师尊,早日返回家园。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3/151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