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燕、张海燕
99年7月20日后,镇政府派人找到我,让我写保证书。由于当时对大法认识太低,出于一种应付的心理,写了保证书,现声明作废。在以后的正法过程中,我要更加坚定地修炼大法,证实大法尽大法粒子的一份力。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2.20.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6/8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