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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卢殿福、纪莲芳 我们一九九七年得法。九九年7.20打压一开始,自己害怕恶警抄家,在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将师父一张大法像和两张法轮图从灶台上烧了。为此声明:我们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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