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霞
我于二零零三年因粘贴真相资料被非法抓,后被非法判两年劳教。郑重声明:我在劳教所期间所写的“悔过书”和骂师父和大法的一切文章作废。从今以后,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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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4/151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