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启莲、郭爱东、赵淑芬、薛金荣
我们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7.20后,由于怕心,烧了大法书和师父法像,说过不敬的话。声明;我们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4/151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