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谭加萍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得法后全家身心受益非浅。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后,虽也知道大法好,可因怕心还是烧了一本师父的经文。在此严正声明: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