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昭红、孟昭杰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因自己有怕心和执著,在公安局和派出所写过“不修炼”的保证等,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