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淑芝
二零零六年六月份,儿子女朋友说,她家反对炼法轮功,不叫我们家炼了,我说;“不炼就不炼吧。”声明;我说的违背大法的话作废。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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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