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光宇
在恶党迫害大法初期,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单位和家人的压力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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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