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琼、余晓凤
在邪恶的蒙骗、谎言的欺压下,所签的名、按的手印和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之事,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