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福
以前和街道主任说过“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已不炼法轮功”的话,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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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