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岳锦玉
当邪党中央开会期间,恶警拿着“一张表”让我签字,我就随着邪恶的要求签了字。我严正声明:我以上配合邪恶的签字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6/151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