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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春红

    我姐姐在九九年被迫害,被判劳动教养。当时我因为没有放下对姐姐的情,曾违心的代姐姐向当地派出所交了大法书。当时派出所来人到我家,逼我父母说,只要把大法书交出来,就放了我姐姐。我父母因为心疼姐姐,就逼迫我代姐姐交书。我交完书就后悔了。还有一次,我去教养所看姐姐,大门口有一个人,逼迫我往一个本子上签字。我不签,她说不签字不让见姐姐,连日用品都不让往里送。我只好违心的签了字。九九年我進京上访,在天安门被抓,被送到当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25天。此后,当地派出所就经常到我家来骚扰。有一天,派出所的片警对我说,让我写个“保证”,他就再不来骚扰我了。我当时因为对法理不清,就写了“保证不上北京了”。以上我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以上所写、所做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勇猛精進,跟随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7/151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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