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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俊杰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那时我学法少,常人心也很重。九九年七二零流氓政府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时候,我也是遭受过多次迫害。一次我从看守所放回来没让回家,直接把我送到镇政府。一名镇长问我说:“你还去不去北京了,如果你还去北京,我们去取你时一切费用,都由你家自己负责,你别炼了。”由于我生出怕心,就骗他说:“不炼了”。那时我没有认识到这是向邪恶妥协,后来通过学法,我才清醒过来。严正声明:以前我向邪恶签的“保证”或口头上的“保证”都一律作废。绝不承认旧势力安排的一切,就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坚修大法,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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