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振云
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时,违心的说了“不学、不炼”的话,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从此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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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7/151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