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振霞
我去劳教所里看望我爱人时,在门卫所签的字和写的“保证”,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多学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7/151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