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贵
在派出所邪恶人员的恐吓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任何字据,全部作废。一定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7/151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