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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明德瑛 我在1999年7月20日后,因随儿女居住迁至上海,故师父的大法书籍炼功的服装师父的照片等放在我母亲家,一时未能带出。我母亲和弟弟害怕受连累,都给烧掉了,这都是我的不对,我对不起师父!声明:上述言行作废。并代替母亲和弟弟一起请罪。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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