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包春荣
1999年7月20日以后,街道主任来我家让我写个“保证书”,我违心的写了一份“保证”。今天严正声明:我以上的“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9/151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