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梅
自己以前所写的“不炼功,不参加集会”的签字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走入修炼,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29/151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