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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彩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我被派出所强行抄家,并被判劳教一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人心太重,在压力面前,我写下了所谓“五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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