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桃英
二零零六年底,我在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抓進了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被强制送進了洗脑班。在邪恶逼迫下,写的“三书”,还有在它们所写的东西上签字,全部作废。我要坚持修大法到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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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