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丽华
二月月中旬,在邪恶压力和威逼下,因正念不坚强,同意了在邪恶写的“不再劝说人退党”的“保证书”上,用化名签了名(美丽华),对此本人非常后悔,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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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