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宏
因家里亲人受恶警迫害,我曾因怕心而做出对师对法不敬的事,用剪刀毁坏了师父的照片,扔了大法资料。郑重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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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