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兰
我从劳教所回来后,邪恶指使,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如每周打电话),以及家人替写的“保证”,本人全不承认,一律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精進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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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