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霍敬珍
九九年大法遭受残酷迫害时,在邪恶的威胁下,由别人代写、逼我签的字,全部作废。我要从新为救度众生,证实大法尽自己的力量,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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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