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美琳
在二零零三年以前,在公安局、拘留所和洗脑班的邪恶高压下,所写的“保证”、“三书”,以及签名的材料等一切不符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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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