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兰、魏相成
在看守所、教养院所写的一切“揭批法轮功”的言论和揭批材料,以及盖手印的印记等,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