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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齐登花 我是99年得法的。学大法后多病的身体得以康复,真正在大法中受益。7.20后,县610、派出所邪恶三天两头到我家迫害、洗脑,在恶人的威胁、诱惑下,由于自己的怕心,违心的写下了“不炼大法的保证”,按了手印。在此严正声明:我自己以前向邪恶所按的手印、写的保证、答应的所谓“不炼了”及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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