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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聂长林 我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在公安分局取我爱人东西时,一警察说:把你爱人拘留手续办一下,当时没在法上认识,配合邪恶签了字。签完后才看有污蔑大法的话,懊悔不已,心中难过。现声明:所签的字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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