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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聂长林

    我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在公安分局取我爱人东西时,一警察说:把你爱人拘留手续办一下,当时没在法上认识,配合邪恶签了字。签完后才看有污蔑大法的话,懊悔不已,心中难过。现声明:所签的字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1/151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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