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德兴
99年,在单位保卫科、派出所以及居委会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并说了一些对法轮大法不利的话。现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以及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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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1/151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