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松益
我被迫写了四次“保证书”,并在流离失所中没有保存好大法书。声明:我以上所写的四次“保证”及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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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1/151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