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维珍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邪恶不要我進京上访证实法,让我按手印,现在声明: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我现在洗刷污点,继续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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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31/151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