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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永秀

    我是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得法的。我原来不识字。自修大法以来,我的身心健康,还能读《转法轮》。可是九九年7.20,居委会主任到我家让交书。当时由于怕心重,我交了一本《转法轮》。二零零零年,居委会又到我家叫我签个“保证不炼法轮功”,我又签了。严正声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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