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梅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派出所的强制下交了书和老师讲法带,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还有自己到北京去上访被拘留时,配合邪恶照相和按手印了,其实这些都是不应该做的。所以特此声明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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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1/9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