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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秀芬 2006年9月份,我在教养院被强制洗脑。有一次戴手铐从早上九点一直到晚上九点,最后没顶住,写了“悔过书”。还有一次,它们让我签字,我没看是啥就签字了。还是自己的原因,大法弟子到任何时候不能那样干,还是自己有执著,没修到位。严正声明:所写“悔过书”及签字全部作废。我以后永远再不会向邪恶低头,去掉执著,永远跟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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