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妍、金婷
在邪恶迫害大法时,受邪恶宣传,我的爸爸不允许我炼功,由于学法不深,说了“不炼了”的话,说过、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用实际行动弥补对大法过失,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