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苗丽红
我在村干部的恐吓下,曾写过一份“保证书”,这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严正声明:所写“保证书”全部作废。以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法的大法弟子,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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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