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崇林
在邪恶迫害下,被迫替家人所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