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浩
妻子在邪党的迫害中,替我写的“保证书”,以及自己认可了妻子的错误行为,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要赶上来,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随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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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