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秋宇
过去曾暗示家人给别人说“我不炼了”,认为不是自己说的没关系不承认它就行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师父叮嘱的三件事,修正自己,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