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志法
本人在恶警胁迫下,所写“不再炼法轮功”的“检讨书”、“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努力,精進实修,跟上师父正法進程,救度众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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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