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崇秋
过去家人给警察说过“我已不炼了”的话,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师父叮嘱的三件事,修正自己,正念正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