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淑敏
在“610”逼迫下,家人代写的“不炼法轮功”的“声明”,后来我也默认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